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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动民间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业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福建日报 

福建省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融资租赁业在财税和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扶持措施,以推动福建省融资租赁业发展。《意见》出台一个月以来,福建省民间资本对进入融资租赁业热潮暗涌。

        相对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对企业负债要求较低,更看中企业现金流和企业管理,可能有效盘活企业的动产设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还款压力,因而受到不少中小企业的欢迎。在发达国家,企业运用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市场开拓,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重要融资工具。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迅猛,当前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超过4万亿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去年9月印发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要位居世界前列。

        近年来,福建省融资租赁业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建省有融资租赁企业近150家,企业数位居全国第7位。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00亿元,累计为福建省两千多家中小微企业和上万台机器设备提供了融资支持。

        尽管融资租赁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但是跟其他沿海发达省份相比,福建省的融资租赁业并不可言强。根据专家的分析,融资租赁业当前主要面临税负、资金来源、退出机制等问题,如“营改增”后,企业出租固定设备需缴纳17%的增值税,导致融资租赁行业税负上升,近80%的售后回租业务发展受阻。

        根据《意见》,对在福建省新设或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或子公司,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到资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适当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让民资进入融资租赁行业最为动心的,是《意见》中提出的“对融资租赁公司为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5‰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在优化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各级主管部门和金融办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引进前的指导和引进后的跟踪服务,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院系开设融资租赁专业。这对民资进入融资租赁业也给起到了助推作用。

        福建民营经济发达,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意愿强烈。此前不久,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由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发起,吸引了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和福建铁拓机械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创立。

         “融资租赁业的市场前景极其广阔,福建省提出的财税优惠政策,激发了我们民营企业跨入融资租赁业的热情。”福州市一家民营企业主表示。福建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表明,近期以来,福建省对发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有意愿的民资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