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品种

生产经营设施产售后回租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facilities leaseback

产品范围:相对独立存在、可进行物理分割、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设施、不动产组合资产等,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EPC整体资产(如污水处理厂、脱硫塔、危废焚烧炉等)、核心生产设施(如发电机组、化工生产线、自动化流水生产线等)、经营性物业设施(如经营性停车场、中专仓库、货运码头、气液储罐等)等。

 

客户群体:工业生产企业、合同能源管理业主、商业物业业主(或长期受托运营商)、经营性物业业主(或长期受托运营商)等企业法人。

 

租赁条件:

 

租赁额度:单笔1,000万元以上(上不封顶)

 

租赁方式:直租、回租

 

租赁期限:3±2年

 

支付期限:按月或按季支付

 

支付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约定本金

 

交易关系图: